? ? ? 建國70年來,中國即使是在最困難的時候也對科建學技術投入了巨大資源,特別是改革開放之后,我國的科研經費投入每年都大幅度增加,2018年中國研發經費投入總量達到近2萬億元人民幣,僅次于美國,居世界第二位。
? ? ? 但是我們的成就與投入的資金、所擁有的人才資源仍不相配:我們的科學家少有足以獲得諾貝爾獎的突破性創造;大量關鍵性科學技術領域,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日益增加,盡管在一些項目達到了國際領先水平或國際先進水平,但是,不管是在原創性的理論,還是在重大技術的突破,都鮮見中國人的身影。
? ?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從是否應該鼓勵科學家創業的問題提出以下幾點淺見:
一、不應該提倡科學家創業
? ? ? 科學家一般可以分為基礎理論研究、基礎應用研究和工程技術開發等幾大類。對前兩類科學家,應該提倡甘坐十年冷板凳的精神,鼓勵他們潛心研究。真正有意義的科學成果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夠獲得的,這需要有遠大的志向和堅定的意志,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耐得住寂寞,堅持不懈的追求,不求名利,專心致志做學問,而且也不要指望他們的成果立即轉化為商業價值。
? ? ??獲得2017年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南京理工大學王澤山院士一生鉆研火藥,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預防控制所侯云德院士與病毒斗爭了半個多世紀。至今能夠站在國家最高領獎臺上的每一項成就都是經過幾代科學家、數十年積淀而來的。
? ? ? 對于應用技術或工程技術研究的科學家,待他們的成果能夠達到商業開發的程度,也不宜鼓勵他們親自創業,應該鼓勵他們把成果和專利轉讓給企業,但是一定要保護其知識產權,以科學顧問等身份從旁進行指導,以咨詢的方式參與,并可通過企業股份等形式兌現他們的利益。
二、營造科學研究的生態環境
? ? ? 科學研究有其自身規律,欲速則不達。我們應更加尊重科學規律,為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家創造更加寬松的環境,讓他們能夠全心全力投入而無后顧之憂。
? ? ? 為此,必須從基礎研究的體制機制、資金保障、科研環境和條件、評估體系、社會輿論和創新的文化氛圍等各個方面,形成有利于科學研究的生態環境,以支持并培育我國的科學家隊伍,并從全世界吸引高端人才。
? ? ??比如,改變政府主導科學研究和創新的局面,全面探索有利于發明、創造、創新的體制機制,探索穩定支持基礎研究的機制等。以我國目前的文化氛圍為例,為什么“將來期望進入科學相關行業從業的學生比例”,中國不及美國的一半,也不及OECD國家的均值?比起富人來,知識和知識階層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 ? ? 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精神鼓勵科學家增加責任感,而不應該干擾他們,“科學家明星化”等新的社會現象,更是值得警惕的。
三、創業乃至管理企業是完全不同的學問
? ? ? 再偉大的科學家也不一定能夠管好一個企業,成為一個成功的企業家。科學家和企業家或者創業者是追求的目的、對社會貢獻的方式和工作方式全然不同的兩個群體。企業的經營管理是與科學研究完全不同的另一門藝術,成功的企業并不等于“科技成果與資金”的簡單相加。成功的企業家還應該是優秀的軟技術專家,玩好創造價值的不同范式。眾多的例子表明,科學家創業成少敗多。因為術業有專攻,如果讓取得了一定成果的科技人員都直接去創業,很可能會兩敗俱傷。
四、建設創新型國家和我國科學家的重任
? ? ? 建設創新型國家需要的是系統的解決方案,包括觀念的轉變,以長遠未來研究作為基礎的正確的戰略選擇和導向(戰略創新);破解軟環境的九大挑戰,營造有利于創新的文化氛圍(從決策層、企業界、學界乃至全社會),實現體制/機制/制度/文化環境方面的全面創新;采取多種措施提高技術轉移效率(包括幫助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走出自主創新之困境);最終使得先進的相關軟硬技術轉變為產業的核心技術,達到與時俱進地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各行業轉型升級的目的。
? ? ? 在這個系統中,科學家的責任和貢獻,特別是對基礎研究方面的貢獻是整個系統得以實現和可持續的基石。然而,不管是自然科學還是社會科學領域,基礎性研究的薄弱是制約我國原創能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我國仍缺少推動學科發展的重大科學發現,鮮有能引領產業變革的原理性突破,缺乏破解制約發展的關鍵科學問題的知識積累,領軍人才欠缺等。這與目前的經濟規模是不相稱的。
? ? ??基礎研究作為歷次產業革命的先導,在發達國家,均被視為綜合國力競爭的戰略制高點,以占研發總投入15%—20%的強度給予支持,而我國基礎研究投入一直僅占研發經費的5%。
? ? ? 如果我們不及時反省,仍然追求低成本的跟蹤模仿型創新,長此下去,創新便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我們的創新將會停留在小打小鬧的基礎上。追其根源,與當前學術成果評價機制、浮躁的學術風氣、急功近利的商業環境、追求金錢的社會風氣等都難脫干系。
? ? ??建設創新型國家,亟需大量的科學家聚焦原始性重大創新、引領性前瞻研究,挑戰那些風險大、周期長但能帶來重大突破的課題。為此,必須首先解決支持基礎性研究的機制問題,包括中央、地方和企業共同支持基礎研究的投資結構。
?*本文作者白英,首都科技發展戰略研究院國際研究部主任。文章首發于《科技與金融》2018年9月刊,內容經整理,欲了解文章詳情,請聯絡cistds@cistds.org.cn。
編輯:文藝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