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檢測|環境保護局針對環境檢測力度逐步加大!
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廣東省質量技術檢督局轉發生態環境部國際市場檢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生態環境檢測機構檢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粵環〔2018〕41號)的有關要求,為加強我市輻射環境檢測機構檢督管理工作,規范檢測行為,我局于1月24日至29日采取“雙隨機”抽查的方法,共出動50人次對輻射環境檢測機構數據質量進行了專項檢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行動隨機抽取了廣東核力工程勘察院、廣州市環量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廣州穗證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廣州倫琴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廣州達盛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廣州職康防護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浙江建安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等7家輻射環境檢測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
1.檢測機構技術人員輻射檢測專業知識薄弱,對X光機輻射方面特征不了解,對檢測儀器的使用不熟悉,未對檢測數據進行時間修正處理,未采用與X光機檢測相對應的校準因子計算,導致=檢測數據結果不準確。
2.檢測機構現場未能提供檢測報告所使用的儀器檢定/校準證書、相關儀器使用記錄、檢測報告及原始記錄。
3.檢測報告中檢測頻次表述與原始記錄不一致;檢測地點表述與原始記錄的位置不一致。
4.發現存在報告編號相同、編寫日期相同、檢測數據相同,但報告內容不同的檢測報告。
5.檢測機構現場無法提供檢測報告的檢測能力資質證書、檢測原始記錄和檢測儀器設備,未對檢測原始記錄和報告歸檔留存。
6.檢測原始記錄上使用儀器的編號與現場檢測儀器出入庫及使用記錄表上儀器編號不一致。
7.使用的檢測儀器校準因子無明確的選取原則。
三、處理意見
1.針對本次專項檢查發現的檢測機構在輻射環境檢測活動中存在的檢測行為不規范、檢測數據不準確、涉嫌造假等問題,我局執法部門將進一步開展調查處理,同時專函至市市場檢管局開展同步調查工作。
2.在我局執法部門和市市場檢管局開展調查工作的期間,我局在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相關行政審批業務時,暫不受理由廣東核力工程勘察院、廣州市環量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廣州穗證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廣州倫琴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廣州達盛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廣州職康防護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浙江建安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等7家檢測機構出具的輻射工作場所環境X-γ輻射劑量率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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